新加坡总统哈莉玛9月任期满,李光耀次子李显扬或参选?他目前人在欧洲自我放逐!
新加坡哈莉玛总统2017年9月14日就任,还有六个月,她的任期就会结束。但目前参选起跑线上,还没有清晰的身影。
今年的总统选举开放给所有族群参选,现任总统哈莉玛(右上角)也可寻求连任。李显龙总理胞弟李显扬(左上角)表示会考虑上阵,而前总理公署部长林文兴(二排左起)、前外交部长杨荣文以及悦榕控股执行主席何光平目前都表示无意参选。(档案照)
建国总理李光耀次子、李显龙总理胞弟李显扬上星期告诉彭博社,不少人希望他参选,他会考虑上阵。
这不是李显扬第一次表示有意竞选,2020年大选前,他加入了前议员陈清木挂帅的新加坡前进党,并表示有意步入政坛,然而到了提名日当天,他并没有提交表格。
李显扬是在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星期四(3月2日)透过国会书面答复,透露他和妻子林学芬涉嫌供证时撒谎被警方调查的隔天,提出他参选的意愿。
李显扬资格受质疑
李显扬受访时称,有人认为如果他参加总统选举,将给人民行动党带来很大的麻烦,行动党支持的人选甚至会输给他。
他也说:“有很多人来找我,他们真的想让我参选,这是我会考虑的一件事。”
《联合早报》要求李显扬证实这段访问内容,但他并未回应。李显扬是目前唯一正面回应参选民选总统的人,但他的竞选资格受质疑。
新加坡民选总统制度对参选人资格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来自私企的参选者应担任过股东权益三年平均超过5亿元私企的最高执行职位,而且必须以与参选日期最接近的任期为依据,不能任意挑选对自己最有利的资格标准。
李显扬曾在1995年至2007年间担任新电信集团的总裁,符合宪法“曾担任股东权益三年平均超过5亿元私企最高行政职位”的规定。
不过,宪法也规定候选人必须向发出合格候选人证书的总统选举委员会证明,他是一名正直且品格和声誉良好的人。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和高庭法官吴必理组成的三司特别庭,在2020年11月公布的裁决书中指林学芬在处理遗嘱时罔顾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利益,盲目遵从丈夫的指示,而且在纪律聆讯供证时不诚实,夫妇俩都撒了谎。
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陈庆文副教授指出:“在宣誓下撒谎是严重的罪行,高庭的裁决对有意参选总统选举者来说,严重打击了他的品格和诚信。”
据彭博社报道,李显扬夫妇已经在欧洲“自我放逐”好几个月,并且不愿意透露他们在哪里落脚。报道也称,由于当局目前正展开调查,李显扬无法确定自己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返回新加坡的机会有多大。
未必回国却表示会考虑参选,向来留意新加坡政治发展的陈庆文认为,这是李显扬挑衅权威的做法,这样的做法拖得越久就越会削弱政府的权力。
陈庆文说:“我相信李显扬先生说有意竞选总统只是装腔作势。”
他认为,虽然总统职位不是政治职位,但要说服新加坡人李显扬不会把总统职位政治化,是很困难的。他也说,新加坡这个国家比李家大得多,正如李显扬之前在个人脸书所说的,新加坡不需要多一个李家人。
相比总统选举,陈庆文认为要在本应是家事上赢得人心,国会大选是个更合适的平台。
《总统选举法令》规定,有意参选者必须向总统选举委员会申请合格候选人证书,申请须在现任总统任期结束前的三个月和选举令状发出后的五天之内提交。
有意参选者的提名文件与资格证书,则必须在提名日当天上午11时和中午12时之间亲自提交给选举官。
换言之,如果李显扬打算参加总统选举,他须在提名日之前回到新加坡,并获得合格候选人证书。
有人不参选有人待决定
随着这一届总统任期进入尾声,谁会参选的话题渐渐热了起来,近几个月有好几个名字浮出台面,本报向他们询问,有人三缄其口,有人则表明无意参选。
今年的总统选举开放给所有族群参选,现任总统哈莉玛也可寻求连任。她星期六(3月4日)回答本报询问时只说,她会在适当时候宣布她的决定。
自李显扬2020年放弃参加全国大选,舆论就认为他会放眼民选总统。
除了他,大家揣测名单里还有多位退休部长。
其中,前总理公署部长林文兴早在民选总统选举出现“四陈”战局的2011年,就已备受看好会参选。
然而,他星期六回答本报询问时斩钉截铁地指出,他并没有参选的意愿。
此外,前外交部长杨荣文两次告诉本报记者,他无意参选。他最近一次的表态是在1月份,配合《凝思集》华译本的出版接受本报专访的时候。
私人领域方面,悦榕控股执行主席何光平可说是总统候选人“大热门”,坊间甚至有一种说法:他今年1月卸下25年的新加坡管理大学董事会创始主席身份,就是要为参加总统选举做准备。
何光平通过电邮回答本报询问时,证实有好些机构和个人希望他能成为民选总统候选人。
他说:“目前,我无意参加民选总统选举。”
参加总统选举须符合哪些资格
新加坡2016年11月修改宪法,规定如果连续五届,也就是30年内没有某个种族的代表当总统,那第六届选举将保留给这个族群参选。
2017年举行的就是保留总统选举,只允许马来族参选。哈莉玛总统当时在没有对手的情况下当选。
只要是年满45岁的新加坡公民,名字在选名册上,而且提名参选时在新加坡累计居住不少于10年,就具备参选的基本条件。
宪法也规定了参选者应出任过的公职。
他们必须曾经出任内阁部长、国会议长、总检察长、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审计长、主计长、常任秘书,或者中央公积金局、建屋发展局、金融管理局、裕廊集团、新加披政府投资公司以及淡马锡控股的最高行政职位。
来自私企的参选者则应担任过股东权益三年平均超过5亿元私企的最高执行职位,在整个期间也必须有税后盈利,而且必须以最接近参选日期的时段为依据,不能任意挑选对自己最有利时段。
不过,宪法也赋予总统选举委员会酌情权,能允许经验和能力与符合要求者相当,并能够有效地行使总统职权的人参加选举。
宪法也规定参选者必须精神正常,没有被判入穷籍,不能同时有公职,且未曾被法庭处以超过一年徒刑或罚款超过1万元。此外,候选人须是正直且品格和声誉良好者,并且获提名时也不能是任何政党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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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陈可扬、何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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